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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辽招考委字〔2021〕7号)精神,为使报考我校的技能类考生能更好的展示自己的技能水平,同时也为使我校技能类研究方向的考核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技能类研究方向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公布如下,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技能测试视频录制提示:

一、格式及大小

视频录制为MP4格式,不超过500MB。

二、视频传送时间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上传技能类视频材料时间为3月25日8:00时前,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上传,传送途径请关注复试通知。

三、场所、服装及安全要求

(一)技能展示选择光线良好(勿逆光)、相对独立、不受干扰的场地,能够保证相应项目运动技能的完整展示。如考生因场地原因导致技能展示不完整,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身着适合相应项目的运动服装。视频拍摄开始至结束,全过程不得带帽(除项目必须),不戴口罩,不得佩戴任何首饰,不得浓妆,女生束发。

(三)视频录制前,请考生认真查验场地、器材、着装,充分做好热身活动,根据自身能力选择技能难度,确保没有安全隐患。视频录制过程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录制要求

(一)录制时一镜到底,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如视频过大可做压缩处理。

(二)考生必须全程在镜头范围之内,拍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拍摄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挡镜头。

(三)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其他人员的任何信息。

(四)视频中考生不得做任何具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体现任何具有暗示性的标志物,不得做出任何不文明的行为。

(五)考生应确保视频的清晰度,以及视频播放的流畅性。因考生上传视频不清晰、播放不流畅导致评分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视频文件名按“初试准考证号(后四位)+专业+项目名称”拟定,文件名的字段、顺序不得更改。凡上传视频不符合以上要求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复试资格。

五、录制步骤

(一)考生面向镜头中央,同步清晰展示本人正面免冠相貌。

(二)口述初试时的准考证号后四位、报考专业和项目名称(不得口述姓名、生源地等任何其他信息)。

(三)技能展示。

(四)结束时本人在镜头中央立正,并报告“展示完毕”。


新闻作者:研究生处招生办 责任编辑:孙成霖 新闻日期:2021年03月21日 23:4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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