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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沈阳体育学院培养方案(2017版)》要求,硕士研究生在第四学期需完成专业实习、专业实践课程,现请各二级学院汇总并上报实习、实践成绩。

报送范围为2017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习成绩由二级学院组织导师填报,与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专业实践成绩一并汇总至《2017级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成绩汇总表》。于2020年4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佐证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留存,研究生处适时抽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超13504070242,620529(小号)

E_mail:89225539@qq.com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新闻作者:培养科 责任编辑:研究生处 新闻日期:2020年03月26日 08:4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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