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训练,品学兼优。
2.获得具有推荐免试权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申请人学习成绩优秀,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必修课程学分,无重修或补考课程,并且综合测评名次在本科所学专业名列前茅。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原则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接收推免专业及名额
我校学术型各专业和专业型各专业(领域)接收获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专业目录可查看我校2021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也可查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拟招收获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人数依据实际生源情况,并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填报事项
1.10月12日后可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tm/),志愿填报沈阳体育学院及相关信息。
2.我校对申请者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复试面试时须提供本科期间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获奖证书及各类科研成果、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4.复试后,我校研招办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即为我校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经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将按规定时间发录取通知书。
四、复试办法
1.复试方式:综合面试
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五、其他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招网公布信息为准。
六、咨询及举报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024-89166572
监督及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处(巡察办公室)024-8916664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邮编:110102
电子信箱:
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