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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精神,沈阳体育学院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面试与录取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条件

符合国家推免硕士研究生要求并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网资格审查。

二、面试资格审查

我校在面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面试。面试报到时考生须提供如下证件:

(一)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最后学历学习期间的成绩单。考生请在面试时带上盖有学院(大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

(三)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推免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科期间所获荣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沈阳体育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以上材料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内容

面试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并向考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内容和标准如下:

四、面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正公平。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考核结果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到学校参加面试者;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3.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

4.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5.面试有三名及以上教师认为考生能力素质不适合研究生培养者;

6.面试未达到及格线者。

五、面试工作日程安排

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复试组秘书通知。

六、面试工作要求

(一)面试组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面试内容,一经发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二)面试组成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此项工作,对待考生一视同仁,避免出现感情分、印象分、疲劳分,面试考出考生的真实水平。

(三)面试前各面试组要召开准备会,落实面试的具体方案和预案,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做好面试记录,面试结束后组长立刻将面试成绩汇总和原始记录表一并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七.面试工作监督及联系方式

(一)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等部门对调剂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特设举报电话:024-89166642。

(二)实行复议制度。面试工作结束后,如果考生对面试结果、面试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在面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将进行认真核实和调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并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024-89166572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2021年10月4日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研究生处 新闻日期:2021年10月04日 08:5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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