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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沈阳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王明增等5名硕士研究生未能在培养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现决定做清退学籍处理,具体信息公式如下: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5日,公示期满自动清退学籍。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到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4-89166556。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6日


新闻作者:研究生处 责任编辑: 新闻日期:2020年11月06日 14:2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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